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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黎氏语法体系”即黎锦熙的汉语语法体系进行研究,属于汉语语法学史这一学科范畴。黎锦熙先生是我国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奠基人,对现代汉语语法的研究广泛、深入而且自成体系,其代表著作为:(1)《新著国语文法》(1924,简称《文法》);(2)《比较文法》(1933,简称《比较》);(3)《汉语语法初步教程》(1952,简称《教程》);(4)《汉语语法十八课》(1953,简称《十八课》);(5)《汉语语法教材》(1957—1962,简称《教材》)。本文以这五部语法专著为对象,对黎氏语法体系进行了详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坚持尊重历史、为现实服务的研究原则,使用语法学和语法学史研究领域中的多种方法如定量统计、定性分析等,对黎氏语法体系进行了客观的描写、全面的归纳、深入的分析和有效的解释。除了引论本文包括六章内容。首先,对黎锦熙的五部重要语法著作充分考察,分四章进行详细而充分的描写,以还原黎氏语法体系的历史真实;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得出结论,以期勾勒黎氏语法体系的全貌;最后,在“余论”部分对得出的结论做出解释,并对黎氏语法体系研究的价值和意义进行探讨。本文第一章和第二章对《文法》进行了专门细致的考察。《文法》创建了“句本位”语法体系,汉语语法学界对于它的学术价值和贡献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通过对《文法》原著的具体考察和分析,我们认为,《文法》在处理句法形式与逻辑语义方面有其独到之处。《文法》在注重语义内容的语法研究传统下,开始有意识地探索形式方面的种种句法现象,并在处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问题上积极尝试,做出了有效的努力。另外,它的研究内容大到篇章小到标点,几乎囊括了语法研究的所有对象,其体系是自足的;同时,《文法》提出“句本位”语法及图解法也适用于古文法研究,并于1933年出版《比较文法》,从而拓展了“句本位”语法的研究领域,使之成为开放的体系。本文第三章对《比较》进行了专门研究。《比较》是研究黎氏语法体系的重要内容,其体例具有教材的特点,正文犹如大纲,观点明确,文字简洁;【参考】拓展视野,引领思路;各种“附注”补充说明,答疑解难;“问题”的设计配合思考和训练,既便于复习和预习,又能巩固重点、突破难点;所以,总体而言,《比较》适用于语法教学。同时,《比较》在很多方面对古文法进行了科学分析和理论探讨,使之学术含量较高,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通过对黎氏五部语法代表著作的专门考察和研讨,本文第五章对黎氏语法体系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黎氏语法体系一脉相承,始终坚持“句本位”;第二,黎氏语法体系始终坚持把语法教学放在第一位,奠定了汉语“教学语法”的基础。黎氏语法体系体现了两种重要的语法思想:“句本位”语法思想和“教学语法”思想。本文最后从个人原因和学术背景两个方面对黎锦熙语法思想的形成进行了探讨与概述。认为黎氏语法体系所体现的语法思想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三:一、黎氏长期的教学实践和当时语文界“国语运动”的推动:二、其国学基础深厚对中国“小学”之“离经辨志”这一实用目的的继承;三、对现代英语语法重视句法的借鉴。最后,本文归结到研究黎氏语法体系的价值和意义,认为黎氏“句本位”语法体系在语法教学、计算语言学两方面的应用上,在理论语法和古汉语语法研究等方面都有极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