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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作为审美的对象,可以净化青少年的心灵,诗化青少年的生命;诗歌教学,属于审美教育的范畴,旨在引导学生通过诗歌审美实践,具有诗的眼睛、诗的耳朵和诗的心灵。然而,诗歌教学中的审美之路却走得颇为艰难,不少语文教育工作者在错误的诗歌观念和错误的诗歌教学观念的影响下,离开了审美,走进了一个个误区,把诗歌教成了“非诗”,他们把诗歌混同于其它一般的言语作品,在教学中只是追问它“表达了什么”。这样的教学当然是绝难让学生真正进入诗歌之门的。面对诗歌,我们首先应该问的是:诗歌创造了什么? 诗人在诗歌中创造了诗的意境,即能够不断分泌出诗意、诗情、诗味的诗境。诗歌教学,主要是引导学生欣赏、感知诗中之境,品味、领悟诗情、诗意和诗味,让学生受到诗境本身的感动,并经过再次创造,将其转化为自己的心中之境。诗歌教学的使命在此,奥秘在此,最大的困难也在此。 诗境是由韵律和意象共同创造出来的。韵律,一个常被不少语文教育工作者所忽略的元素,对于诗歌来说,具有本体性价值,它是情感的直接体现。意象,是诗歌重要的审美单元,它的创造性组接是产生诗境的重要因素。诗歌教学,就是应该引导学生去感受韵律和意象的交融中所流动的情思,从而受到诗境的熏染和陶冶。 韵律和意象都植根于语言。诗歌语言与一般的直陈语言有本质区别:直陈语言在整个逻辑框架之内,它以符合描述的对象和合乎语法规则为指向,其目的是将客观对象描述得清楚、明白、准确;诗歌语言却往往是逻辑的中断,以表现情感为目的,服务于诗境的创造,从其语言形式可以直接感受到情感。当然,诗歌语言之所以不同,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一种新的语言体系,而主要是通过词语的创造性选择与配置、句式的创造性选择与运用实现的。 当然,诗歌教学的审美之路之所以走得艰难,问题不仅仅在于诗歌教学本身,还存在着一些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