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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出,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创新型的政府管理工具,将推动我国政府从自古以来的“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移。无疑,建设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公共治理的必行之路。无论是走在改革前列的“邯郸经验”,亦或是取得积极成效的“富阳模式”,无不体现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宗旨,即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质和量的全方位改革,着力提升行政权力的“减、放、转、并”制约机制的效用。 本文基于有限政府理论与整体性治理理论,以浙江省富阳市为个案,研究县级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历程,力图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有利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可行性对策建议。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概念、建设历程、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探索等五个方面进行文献综述,并以文献研究法、制度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为工具,力图形成一套针对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第二部分,在前一章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行研究性的概说,主要是厘定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概念,分析其结构和功能,并提出用以审视个案的应用理论。第三部分,以浙江省富阳市为个案,介绍富阳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动因、基本做法、主要成效,为个案研究提供描述性材料,同时借鉴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侧重从制度设计、制度运行和制度生态三个方面较为系统地分析富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以文化——制度——技术为分析框架,对富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力图为我国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思想性文本。第四部分,以美国和法国地方政府为例,介绍一下国外有关权力配置的经验,期望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有益思考。第五部分,在对富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期望通过以小见大的方法,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国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若干对策建议。经过认真反复思考,论文重点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和监督制度、完善公职人员政绩考核制度、强化公民参与制度这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最后,总结全文,提出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期望引起其他研究者的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