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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中国银行率先开启国内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之先河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我国富裕人群与财富积累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了私人银行业务这一队列中来。而与金融行业的积极尝试不同的是,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监管部门始终没有对私人银行业务出台相关针对性的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予以业务指引,这为私人银行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限制。同时,私人银行业务有其相较于银行一般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即私密性,这一私密性特征对银行给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保护义务提出了较高要求。而正是因为私人银行业务的这一私密性以及其所针对客户的财富性特征,极易吸引犯罪分子利用私人银行业务作为洗钱渠道而为不法勾当,这也为银行的反洗钱义务提出了较高要求。在这两种义务的执行中,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和反洗钱工作的承担者,因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在制度上的冲突,以及国家、银行、客户三者在利益上的冲突难以平衡,而无所适从。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困境以及私人银行业务本身所存在的在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上的冲突进行分析与与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试图构建一些法律机制以平衡与解决这一冲突。全文分为引言、正文与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主要有四章,分别是:第一章是对私人银行业务及其在我国发展现状的一般性分析。主要从私人银行业务的起源与发展引入,对私人银行以及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义进行介绍,再提出了私人银行业务在服务对象、私密性要求以及从业人员与客户间关系这三个方面的特点,并以此为切入分析了私人银行业务与个人理财业务的区别,指出了二者的不同点。其次本文分析了私人银行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与立法现状,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私人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从这一点引出了私人银行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基础法律关系的本质以及在我国法律环境下这一基础法律关系所受到的限制。本章节是对全文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概括性陈述,是对私人银行在我国发展的法律环境这一大前提进行的研究,为下文的研究提供现实依据。第二章是对私人银行业务中的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进行了重点分析。从商业银行所固有的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入手,再深入分析了在私人银行业务中这两种义务的特点。最后提出了因为私人银行业务中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在制度上存在固有冲突,以及国家、银行、客户三者在这两种义务承担过程存在利益冲突,再加上我国私人银行相关法律规制缺位而加重了这些冲突的产生。也就为下文解决这些冲突的原则与方法提供了思路。第三章是对国外相关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的比较研究。金融隐私权保护方面是从理论入手,以英美金融隐私权保护判例及有关成文法为经验,总结了金融隐私权保护的主要范围与例外情形。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方面则是以国际组织及美国为重点介绍,提出了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客户身份识别及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的一些先进经验及相关法律规定。第四章是在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与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平衡我国私人银行业务中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冲突应当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以反洗钱义务为优先,二是有效制约私领域的公权力,有效救济私权利,三是在追求金融秩序安全的同时兼顾银行利益。也以此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时对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反洗钱义务进行整合的制度建议,可以从法律环境、国家、银行、客户四个角度出发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