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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工具探讨蒋介石治下台湾地区的腐败治理问题。与大陆时期相比,蒋介石在台湾的统治时期,其腐败治理状况有了改进。本文首先从成本一收益分析出发分析了其制度变迁的动力,认为严重的腐败导致了制度不均衡,而蒋介石、以雷震为代表的台湾精英集团和美国政府,从其各自利益出发,他们有动力去推进制度变迁。腐败行为的成本有三:预备成本、实施成本和心理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治理腐败就是要设计适宜的制度提高腐败的成本,相应地降低其收益,本文阐述了当时台湾腐败治理的具体制度设置。论文结尾对这些制度作了一个简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