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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家产业发展的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但是,农业在具有重要性的同时还兼具脆弱性,其自身无法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地增长,所以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显得十分必要。1958年以来,我国实施“剪刀差”的发展战略,以牺牲农业为代价,限制农业农村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2004年到2015年我国连续12年以“三农”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发展健全。并且,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也不断加大,2004年到2012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扩大四倍多。这些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对于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尽管粮食产量连年增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也没有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问题,农民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增加自身收入、改善生活质量,不少农民转移到城市务工。首先是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民流入城市的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1990年代初废止粮票之后,劳动力流动规模日益扩大。虽然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逐年增长,劳动力工资水平持续上涨,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不能享有和城镇居民同样均等的城市公共服务,农村劳动力很难从真正意义上融入城市,从而导致不少城市出现“用工荒”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国家财政手段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成为中国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工业扩张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农村劳动力转移又是提高农民收入、改变农民弱势地位的关键。所以,如何通过国家财政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才是解决上述课题的关键。本文将按农业生产效率重新划分财政支农,并根据著名推拉理论,重点讨论来自农村“推力”方面的因素——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作用,并进一步验证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机制。在实证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的过程中,本文将利用2005—2012年省级面板数据,以农机具购置补贴为代表分析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在验证农机具购置补贴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机制时,本文将选择农机总动力和劳均产出两个指标代替农业生产效率,分析农机具购置补贴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传导机制。本文认为效率性财政支农在农业生产中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力的劳动强度,释放更多劳动力,促进劳动力流出农村。在粮食主产区,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劳动力流出有积极作用,来自农村方面的因素对于劳动力流出的影响比较明显,而来自城市方面的因素却大多不显著;在非主产区,效率性财政支农对农村劳动力的推力并不明显,来自城市方面的因素却成为决定农民流出的重要因素。由此可以看出,效率性财政支农既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又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外流,加快城镇化进程,缓解“民工荒”压力。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外流,应加大粮食主产区的效率性财政支农支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