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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世界人口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将就业工作视为民生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山西转型综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经济下行压力向就业层面的传导效应逐步明显,在就业的总量性矛盾稍有缓解的前提下,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涉及到部分职工分流下岗,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上升,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作为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主渠道、主战场以及重要载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制度的不断健全,对推动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局势发挥着重要作用。 纵观“十二五”时期,山西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由省、市、县(市、区)三级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机构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从法律层面上对政府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做出规定,并将其制度化,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抓住大部制改革的契机,强化自身建设,服务功能得到全面、系统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然,山西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地区,传统产业面临转型,现代服务业相对滞后,这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就业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加之城乡二元供给严重失衡,导致山西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推进速度慢。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存在服务不规范和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因此,本文将聚焦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问题研究,在对已有公共就业服务问题研究成功的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实证分析,对“十二五”期间山西就业数据的分析研究等方法,找出制约山西公共就业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成因进行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发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宝贵经验,结合山西实际情况,从管理体制、资金支持、制度要求、人员素质、多元化供给等6个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提倡政府通过制定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作用,最终为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有效的就业发展战略等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