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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信息技术革命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新经济”时代,而“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的支持。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欧洲是继美国之后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最快的一个国家,特别是英国、法国、德国等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而在亚太地区,如日本、台湾、以色列等也陆续设立了自己的风险投资体系,我国自从1985年成立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以来,风险投资投资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球的风险投资行业在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
虽然各国的风险投资行业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就其组织形式而言各国却有自己独特的运作模式。美国采取的是典型的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而其他国家,例如英国、日本、我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大多数采取的却是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这些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为什么会不同?风险投资机构在选择采取的组织形式方面究竟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会不会影响投资的绩效?我国应该采取哪种组织形式?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的国际比较得出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即资金来源、税收政策以及法律制度,同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强度以及投资收益上并不存在差异,但在融资规模上,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机构要高于公司制的风险投资机构。
为详细系统的阐述这一研究过程,本文以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对比研究为主要线索,全文除第一章引言及最后一章结语部分外,分为三章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第二章为风险投资概述,分为两个部分。第一节简单扼要的阐述了风险投资的基本概念,包括风险投资的定义、特征及本文中对风险投资概念的界定;第二节对风险投资机构采取的三种基本形式做出简单介绍。
本文第三章为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的国际比较。其中第一、二、三、四节分别从美国、英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风险投资的发展入手,研究了这四个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的特点及形成原因;第五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了影响风险投资机构选择的三个因素。
本文第四章是该论文的重点章节,其中第一节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的特点;第二节对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宏观环境进行了详细阐述;本文的第三节是该论文的创新之处,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有效性进行了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