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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在经营方面沿袭了前苏联的模式,保护区内一切资产归国家所有,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均集中于国家,管理经费由国家包揽,同时又具有我国特有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特征。我国保护区现行的经营模式在建国初期,对野生动植物实施抢救式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很多缺点和不足。这种经营模式造成了当前自然保护区在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各个弊端。
本文在充分分析我国现有保护区经营模式的不足和我国国情特点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如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经营管理模式,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护发展观、市场经济政企分离等理论基础上,提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的保护区经营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证明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模式的优势,本文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对保护区经营模式进行定量评价。本研究提出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模式;管理权集中、经营权集中;多头管理协调建设;托拉斯经营等4个经营模式作为评价的备选方案。根据保护区内生态、经济等各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构造“驱动力——压力——响应”结构的综合指标体系;采用模糊数学方法和层次分析法对各个指标权重赋值;最后对整个指标体系群决策计算。计算结果进一步证明了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模式是最适于我国当前保护区现状的经营模式。
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模式虽然具有很多优点,但是这种模式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难免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同发展的关系,使保护区的发展处于受控制的状态,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区发展保障体系是关键。论文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这种经营模式的一系列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包括保护区体制、管理、产业结构、科技、资金和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其中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影响保护区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模式经营的效果,甚至不能达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进而使这种模式不能实施下去。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经营模式的实例分析。本文采用定性分析法、莱斯利矩阵、二次平滑曲线等方法对大丰麇鹿保护区环境和发展进行了预测。根据管理权集中、经营权转移的思想,本文对大丰麇鹿保护区建设、经营、管理机构提出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