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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市场的融资功能逐渐得到恢复,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逐渐成为再融资的主流模式。尤其是2006年5月证监会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以及2007年9月颁布实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之后,定向增发模式受到了上市公司的追捧,规模迅速扩大。从2006年5月8日《发行办法》实施以来至2011年年末,共有69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可以看出定向增发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主流再融资模式。相比公开增发以及配股的再融资方式,定向增发发行门槛较低,对公司的盈利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发行规模并未像配股那样受到限制,而且证监会也对定向增发方式持积极态度。同时定向增发的开闸则间接为机构投资者集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进而发挥更重要的监督治理作用提供了渠道。现阶段我国研究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与机构投资者持股(减持)行为之间关系的文献并不多,且目前没有学者基于定向增发这一特定事件对上述关系进行研究。在上述背景下,本文将基于定向增发这一独特事件,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减持)行为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间的关系。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有:第一,检验定向增发认购机构是否将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作为所认购股份解锁后减持决策的考虑因素,以期探讨机构投资者是否对分配现金股利的上市公司具有持股偏好。第二,检验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在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间的持股比例是否会对锁定期内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产生显著影响,以期探讨在我国,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这一公司治理机制能否在现金股利分配方面对上市公司发挥显著的监督治理作用。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机构投资者、股利政策、定向增发)、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可能的创新、研究思路及论文框架。第二部分对本文研究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概念、理论、文献进行梳理。首先对股利政策和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借助MM理论、股利代理理论、股利信号理论和“股东积极主义”思想对机构投资者和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通过已有文献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通过分析与回顾,本文认为:(1)依据股利代理理论,现金股利的分配可以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表明公司治理结构良好;同时,依据股利信号理论,现金股利的分配有利于提高会计盈余信息的可靠性。因此现金股利的分配预示上市公司的价值在未来会有所提升,机构投资者应该对分配高水平现金股利的上市公司股份具有持股偏好。(2)按照“股东积极主义”的思路分析和目前的研究成果,机构投资者为履行自身的信托责任最大化委托人利益,有动机和能力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监督治理作用,而促使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就是一种较为明显的方式。第三部分为实证研究设计。首先依照上述分析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假设1: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内上市公司每股现金股利越高,则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在股份解锁后的减持幅度越小。假设2: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在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间持股比例越高,则在锁定期内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越高。随后在借鉴已有成熟回归模型的基础上,为检验假设1是否成立,将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内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作为解释变量,将定向增发股份解锁前后认购机构减持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同时加入公司成长机会、盈利状况、规模、资本结构等控制变量构建了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与此相似,为检验假设2是否成立,将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在锁定期间的持股比例作为解释变量,将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内上市公司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作为被解释变量,同时加入相应的控制变量构建了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分析。回归结果表明,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在股份解锁后的减持幅度与增发股份锁定期内上市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显著负相关。这表明在股份解锁后进行减持决策时,机构投资者对在锁定期内分配高水平现金股利的上市公司具有持股偏好。同时,实证结果也表明机构投资者在锁定期间的持股比例对锁定期内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无显著影响。这表明即使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机构投资者也无法在现金股利分配方面对上市公司发挥显著的监督治理作用。此外,本文还意外地发现,定向增发折价的大小定向增发股份解锁前市场组合涨幅的高低会对解锁后机构投资者的减持幅度产生显著的作用。定向增发折价越高,机构投资者减持幅度越大;定向增发股份解锁前市场组合涨幅越高,定向增发认购机构减持的幅度越大。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及意义。首先,本文首次利用定向增发这一独特事件,采用创新的方法研究了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对机构投资者减持行为的影响,得出了与国内学者已有研究相似的结论,即:机构投资者对现金股利分配具有持股偏好。扩宽了理论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维。其次,证实了即使在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这一机构投资者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仍然无法在现金股利分配方面对上市公司发挥显著的监督治理作用。最后,本文在模型检验时意外发现定向增发折价、定向增发股份解锁前市场组合涨幅会对机构投资者的减持比例产生显著影响。这一发现可以为今后学者研究定向增发活动中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提供帮助。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首次利用定向增发这一独特事件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减持)行为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之间的关系,方法较为创新,此方法在本文的成功运用可以为后来的学者所借鉴。之前学者的研究方法通常为:研究某一年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当年度或前后年度现金股利分配之间的关系。而本文采用的方式为:研究定向增发过程中,定向增发认购机构的持股比例或减持比例与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内现金股利分配之间的关系。此种研究方法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定向增发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相对集中,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偏好更容易检验: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发挥监督治理作用的效果可能也更为显著。其次,由于本文基于定向增发特定事件对上述关系进行研究,故意外发现了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定向增发折价的大小、定向增发股份解锁前市场组合涨幅与机构投资者的减持比例显著正相关。这一发现可以为今后学者研究定向增发活动中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