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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源辩体》产生于晚明,它的写作的宗旨即是“审其源流,识其正变”。诗歌是发展变化的,所以就有“源”“流”“正”“变”,但不同的人对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因此评价也就不一。明人崇“正”、倡“变”之争曾一度十分尖锐,许学夷有着自己系统的“正变”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唐诗研究。以唐诗的代表“律诗”为例,他认为由三百篇到唐律诗体共经历了七“变”,这一发展过程,正是诗歌律化的过程,而唐律标志着古诗律化的终结。许氏还认为,唐律虽是由三百篇发展而来的“变”体,但本身也“自为一源”,在唐代有其独立发展过程。许氏对这一过程进行详细论述,较之高棅等人的“四唐”说,是一种细化和深入。虽说唐律是古诗律化的终结,但古诗在唐代仍然有存在和发展;可唐代古诗与传统古诗又不尽相同。明人注意到了这种情况,所以有“唐体”“古体”之辩。具有新特征的古诗被称为“唐体”古诗,它对传统古诗也是一种超越,许学夷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许学夷对唐诗进行“辨体”,其背后有着深远的意义。“辨体”的意义之一是揭示了唐诗的独特地位。明代“正”“变”之争下唐诗的处境很尴尬,作为诗歌高峰的唐诗到底是好在“正”还是“变”?许学夷在“正变”观视角下对唐诗进行关照,指出它的“变中之正”地位,巧妙的化解了这一矛盾。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了唐诗崇高的艺术成就,从艺术技巧和艺术境界两个角度,论证唐人的造诣、唐诗的气象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许氏继承复古派的艺术形式论,又吸收公安派主张“性情之真”的理论,指出“正”“变”结合方能“入神”,修正了明人偏执一端的错误。《诗源辩体》中的唐诗论是明代唐诗诗体理论的总结之作;但在理论上基本上是对前人的总结和修正,而缺乏自己创造性的思考;基于此,我们应该对许氏唐诗论在唐诗学史中的地位作出正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