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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县一级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群众信访事件不断,县委书记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落马事件经常见诸报端,严重影响执政党的权威,危及地方政治生态环境,迫切需要探索一种新的治理模式。 2009年3月,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开始着手县委权力公开运行试点工作,确定江苏省睢宁县、四川省武侯区以及河北省成安县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过一年多的成功试验,中纪委、中组部在各省市区部署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全国共有11个市(县级)、15个区、40个县、3个旗,成为试点单位。 本文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结合已有文献论述,试图对县委权力公开化改革试点进行综合研究。首先,本文探讨了两个试点阶段的进展与成效。一方面总结两个试点阶段各自所采取的行为与对策,并分析两个试点阶段之间的区别所在,另一方面通过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广东省四个试点县权力公开化改革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并指出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其次,基于程序正义理论,本文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出其背后深层次的根源,认为改革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制度缺乏操作、试点参与性不足、参与主体的程序不规范、试点工作评估机制不健全、异体问责机制失灵。最后,针对改革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指出从五个方面推动县委权力公开化改革的发展:一、推进思想观念转变。加强对权力公开主体的培训教育;激发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二、规范权力公开的程序设计。界定程序的范围;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高效的回应反馈机制。三、健全监督机制。改进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外部监督方式。四、完善程序正义的法律体系。坚持公开与效率的原则。五、重视协商民主机制的建设。协商主体地位平等;有效沟通;公众利益的充分表达。希望以上对策能够为陆续铺展开来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可供借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