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西方绘画艺术中,光既是画家们认识世界、表现世界所依赖的媒介和手段;也是不同时期画家们表现的主题和内容;更是所有艺术家不断追寻的艺术灵魂的显现。“绘画之光”是艺术家将哲学思想中的“理念之光”和科学范畴中的“自然之光”具体化、观念化和美学化,并蕴含于作品之中的精神产物。是绘画作品中呈现出来的价值向度和时代诉求。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旨在考察绘画之光的本质属性;第二部分旨在构建以光为统领的绘画创作的方法论;第三部分旨在总结西方绘画史中绘画之光的演进过程、探索新的美术史论研究范式。第四部分通过阐释现当代绘画之光的异化,研究现代绘画艺术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将“摹仿”(mimesis)或者“摹仿的艺术”看作所有艺术的共同功能。自此,西方绘画确立了以“写实”和“再现”为特征的自然主义绘画方式,尽管这一方式不断地被推翻和重建,但是,摹仿的理念和艺术的摹仿行为却一直未变。光是连接于精神观念和物质媒介之间的桥梁,通过光我们可以洞悉绘画创作中精神与物质的彼此交互过程。“绘画之光”兼具视觉再现和精神隐喻两种属性,它在创作过程中是统领造型、色彩、质感等绘画语言,并用以表现画家观念和情感的艺术直觉。本文通过探察光与主要绘画语言的内在关系,用以构建以光为范式的绘画创作方法理论。在绘画史研究领域,“绘画之光”是探析不同时期绘画精髓的象征符号。将“绘画之光”放置于西方绘画艺术史中进行考量,可以管窥绘画史中风格流派的变迁与“绘画之光”演进的内在统一性。绘画之光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了具有别样内涵的表征,我将其归纳为:一、理念之光:古希腊、罗马绘画的浮雕感与永恒性;二、上帝之光:中世纪绘画的象征性;三、自然之光:泛古典主义绘画的再现性;四、七色之光:印象派绘画的光色理论;五、本体之光:现代绘画的平面化趋向;六、进化之光:当代艺术中绘画之光的变异。古希腊画家们总结出写实绘画的方法,画家通过光与对象的视觉关系成功地将事物的三维幻象建立在平面之上。中世纪教士画家,摈弃了古希腊时期对光的科学认识,转而投向宗教理性之光的怀抱。泛古典时期的绘画通过对光学、透视学的深入探索,极大地推进了自然主义绘画的发展。印象派画家以光为主题,构建出了绘画史上全新的光色系统。西方现代绘画表现的空间重新回到平面上,画家们摆脱对象的束缚,实现了绘画功能的独立,表现出了绘画的本体之光。当代艺术家们将光演变为揭示主体心灵,象征主观认识,隐喻对社会思考的全新手段。在我看来,西方绘画史就是一部艺术家不断深化对光认识的历史,也是一部“绘画之光”自身演进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