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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的来临,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QQ、微博、E-mail、网络店铺、网络游戏等网络产物不断涌现,并逐渐占据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成为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数字产业己显露出巨大的价值,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凝聚着广大网络用户的精力、心血和金钱的数字财产,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而且蕴含着不容忽视的情感价值。然而时代的发展也给传统的法律制度带了巨大的挑战,早在1985年出台的《继承法》面对20多年后出现的数字遗产显然捉襟见肘——网络用户去世后,这些丰富的数字遗产该何去何从遇到了法律空白,数字遗产继承难,具体表现为数字遗产欠缺法律定性,分割时价值评估困难,继承人身份核实困难和网络运营商以服务协议排除用户权利等几个方面。用户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得不到法律的适当救济,长此以往将会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大桎梏。网络产业的崛起呼唤立法对数字财产的支持和保护,数字遗产继承的命题应运而生。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论是对网络运营商还是对广大网络用户来说,都具有很重大的意义。目前学界已有较多关于数字财产属性的研究,但尚无定论;而数字遗产自身的特殊性对数字遗产继承也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又因数字遗产依附于网络存在,对其进行继承需要网络运营商的配合,同时有赖于信息技术的革新,但网络运营商基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往往会规避配合用户继承的义务以降低自己的风险。总之,目前对数字遗产继承的研究是凤毛麟角,要实现数字遗产的继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鉴于《继承法》修律在即,本文着眼于我国日益增多的数字遗产继承案件纠纷,从案例中分析目前数字遗产继承存在的障碍,再从理论层面对数字财产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和应对措施,尝试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以为继承法的修改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