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维生的土地,利益严重受损,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己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立足新余市失地农民的现状,针对土地征用中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致力于适合新余市失地农民权益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部分,通过对失地农民的法律概念、法律特征等进行法理分析,指出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还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就业权、财产权及其它相关权利,其主体性丧失,成为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的弱势群体。
第二部分,对新余市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现状和原因进行抽样调查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导致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权益得不到保障;征地目的和范围太宽,公共利益无限扩张,导致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没有考虑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劳动力的失业损失,农民享受不到土地的增值利益;在土地补偿款方面,分配和管理比较混乱,农民缺乏应有的民主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规范缺失,导致失地农民难以维持其长远生计。以上这些都与征地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
第三部分,针对目前新余市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现状,提出失地农民权益法律保障的若干对策:一是培养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二是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理清责权利关系;三是健全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严格征地法律程序;四是完善失地农民权益补偿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五是提供司法救济;六是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教育与就业培训制度等。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以理论分析为主导,实践佐证为补充,针对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局面,找到具体症结所在,并在我国相关制度存在缺陷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之间建立因果关系。重视比较研究,从分析国内外失地农民权益法律保护经验中得出启示,在法律层面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对策与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