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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鸣》不仅是《诗经》的代表性篇章,儒家学习的经典篇目,在中国礼乐制度的传承以及文学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在周代,举行重要的嘉礼,如飨礼、燕礼、乡饮酒礼等礼仪宴会时,通常都会使乐工歌唱《鹿鸣》来调节气氛,并借此暗示君臣或主宾之间的礼敬与欢和,《鹿鸣》也由此成为最受文人学者重视的诗歌之一,并且在历代学者的阐释中产生了极为丰富的含义。本文首先分析了《鹿鸣》一诗与王权的关系。从鹿在先民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出发,证明早在商代以前鹿就与王族宴饮产生了密切联系,并随之成为王权象征,以此解释《鹿鸣》三章以鹿起兴的原因。同时由于鹿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权力与地位,后人又常常将它看做是官禄的象征,再加上鹿在古代还有着求仙隐逸的意味,学者们在解释《鹿鸣》一诗的含义时也时常会将其与仕禄和隐逸这两种截然相反的人生态度结合起来,借以表达对官位仕途的看法。事实上不论是代表王权还是象征隐逸,学者们对《鹿鸣》一诗的阐释和引用都赋予其以浓厚的政治意义,尤其是历史上围绕《鹿鸣》性质而产生的“美诗”与“刺诗”的争论更说明该诗在学者眼中具有深刻的王道政治内涵。因此本文的重点主要在于《鹿鸣》一诗所蕴含的政治文化意义,从历代学者对它的阐释中发掘古代君臣的相处之道,展示儒家学者对理想政治关系的想象和追求,以及君主对贤才的礼敬和渴望。当然,《鹿鸣》一诗的文化意义并不仅限于政治方面,该诗还具有深刻的文学意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例如由于《楚辞》对《鹿鸣》的引用而衍生出的“鹿鸣求友”寓意,这一寓意不仅在古代就被诗人学者广泛使用,到当代更是发展成为该诗的主要使用意义。并且从《鹿鸣》在历代的阐释及使用情况出发,亦可以看出古代礼乐文化的变迁,从而探寻中国文化发展的某种规律,这也是本文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