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会计六要素之一,收入一直是企业各研究者关注的重点。收入的核算方式对企业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而言都将直接影响其最终损益情况。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都在对会计收入准则进行不断的完善。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于2014年5月针对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修订开始进行意见征收工作,并在2017年7月5日最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为最新收入准则执行标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最早实施新收入准则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主要集中在:确认框架、收入确认相关时点问题等方面,新收入准则的修订不但会改变企业财务数据,还会对相关利益者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房地产企业因其行业特殊性,在适用新收入准则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将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本文的研究不但能够为新收入准则颁布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提供数据支持,还将有利于相关利益者的投资活动、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政府部门应用指南的颁布。论文结合新收入准则内容,在经济后果理论、资本保全理论、综合收益论的基础上,用事件研究法,选取了十四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样本。选取新收入准则颁布的前后120天作为窗口期,就14家样本公司对新收入准则颁布所做出的反应进行分析,发现新准则发布后,市场并未出现明显反应和正向变动,样本公司市场反应可能存在误差。融创中国是房地产行业头部企业,实力雄厚,体系健全,是少数提前应用新准则的上市公司之一,并且融创中国同时采用新旧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编制。因此,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以融创中国为例,依据其在新收入准则颁布的实验期间内所披露的财务报表信息,从收入确认、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及经营管理等几个层面,分析新收入准则颁布对企业财务信息产生的影响。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为应对新收入准则变动,部分企业有利用新收入准则来调节企业财务信息的嫌疑,融创中国也在此列,但是,同样样本企业也对新收入准则将对会计信息可能影响的方面予以了一定重视。此外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也对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经营管理方面产生了正向影响,不但节约了相关会计处理的成本,还完善了信息处理体系。本文的结论将对房地产企业适应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方面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