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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如何加强法制理论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国的程度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法制理论的历史和现实,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等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理论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深入的历史分析,总结了党的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基本经验。论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从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时代背景、历史根源、实践基础、理论渊源四个方面论述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是以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国内外环境为导入,深刻理解和把握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历史发展脉络。二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历史根源。三是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角度,阐述党在改革开放后对我国法制实践进行的全方位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党法制理论的发展创新提供了实践基础。四是从渊源的角度,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列宁法制思想和毛泽东法制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重要理论渊源。第二章以史为线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创新进行了历史考察。第一阶段回顾了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到十三届四中全会党法制理论的发展历程,分析了邓小平法制理论从初步形成到逐渐成熟。第二阶段回顾了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党法制理论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江泽民对邓小平法制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第三阶段回顾了从十六大至今党的法制理论的发展过程,指出新时期要使党的法制理论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创新党的法制理论。第三章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基本经验,指出改革创新党的法制理论的基本路径。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堡垒,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领导核心。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基础,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基本经验之一;再次必须立足中国的特殊国情。各国国情的差异性,决定了各国法制理论发展的多样性,中国也不例外,所以必须立足我国特殊国情,从实际出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准确定位下,借鉴和吸收他国有益经验,只有这样,党才能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第四必须解答时代课题。世界瞬息万变,时代的主题也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必然会给党的法制建设提出不同时代课题下的不同历史任务,也给党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发展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内容;最后必须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党和国家不断前进的动力。时代的发展呼唤理论的创新,历史的进步需要理论的完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来指导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发展创新,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才能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