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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方针的提出,企业研发活动逐渐成为国内经济学家研究的热点。但由于技术创新的特性,市场对研究与开发的激励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参与解决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本文主要实证研究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效应,力图为政策的改进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理论部分,本文首先对财政补贴激励企业研发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论述了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企业的主要动机与方式。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企业主要有以下目的:加快实施产业政策,提高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实现地方政府控制资产最大化,促进增加地方就业和维护地区形象。而财政补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直接拨款或补贴,设立创新基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政府采购以及税收优惠。 实证部分,本文选取了三门县主要行业2001-2010年间的相关数据,利用面板数据方法检验了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R&D投资的激励效应。结果表明:(1)三门县主要工业企业的R&D投资规模效应较为明显,但主要靠政府推动,尚未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尚未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2)无论是财政补贴还是税收优惠,都对企业 R&D投资具有推动作用,但后者不如前者明显。(3)目前三门县主要工业企业尚未形成长久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内生循环机制,研发支出尚不具备持久性。 最后,本文依据实证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改善和优化企业的研发活动结构、大力发挥税收政策对于科技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企业补贴的反馈机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