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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印度对农业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和印度都是农业生产大国,而且是因为中国和印度发展农业都符合自身的要素禀赋优势。随着中国和印度两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服务业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仅仅依靠国内供给已经不能在数量和种类上完全满足需要。因此,中国和印度这两大农业国发展农产品贸易显得尤为必要,也符合现实。虽然中国和印度在过去有着农产品贸易往来,但是受到地理位置以及与农产品贸易有关的贸易壁垒等因素的干扰。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都使得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成本增加。所以,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相互间的农产品贸易潜力有待挖掘。由于历史等因素,中国和印度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上未达成共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印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的进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协定谈判受阻,于是人们开始更加关注区域经济贸易协定的谈判,并期望能够借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东盟为核心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在积极的进行当中。该协定对中印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都会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中国和印度应该积极的推进该协定的达成。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绪论部分首先就论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做了介绍。然后,对于与本论题相关的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做了分析综述。最后,给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由来及发展状况。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历程及其特点做了详细的描述性分析。同时,给出了中国对该协定的态度。第三部分首先分别对中国和印度的农产品发展情况做一整体的分析。本部分主要对中国和印度自2003到2013年间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情况进行概述。然后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所涉及区域的国家内分析了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情况。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额都在上升。但是,印度所体现出的贸易潜力较中国而言更大一些。第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通过贸易引力模型来对第三部分所得结论进行实证分析,分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中国与印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潜力问题。实证结果显示,中国与印度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还有继续发展农产品贸易的潜力。而且,印度对于中国而言农产品贸易潜力更大一些。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是根据前面的分析,结合实证结果给出促进中印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