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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工来讲,他们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群体。近几年来,农民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不论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农民工在发生权益纠纷时,它的维权道路是相当艰难的。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但损害了社会正义的实现,也造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诸多障碍,对和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想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发生,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爱和支持。在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的构建则成为当前法制建设中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之一。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先后出台多部文件,以期对相关问题予以妥善解决。2006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其将农民工作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并及时的把农民工存在的各种矛盾以及各种纠纷处理好,要求其把在和谐构建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予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基于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积极思考,我们拟从农民工权益保护现状着眼,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制度构建进行一些粗浅的探析,希望能够在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的解决方面有所提高。我们所说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所指的是由政府设立、并且主要由法律人员来构成的服务于经济上存在困难的当事人,服务于那些生理上残疾的并且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等等的法律援助机构,其最终目的是要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这项法律制度的实施将被看成是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最基本的实用性的帮助,也是弱势群体所应获得的最低程度上的帮助。随着我国法律援助的不断实行,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合法利益这一现象之后。但是,法律援助的开展还存在着多方面的困难,现行法律在民商、行政等案件方面没有与法律援助相关的规定;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制度和程序上的某些缺陷也使得农民工的维权之路相当艰难。我们拟从农民工的权利现状和救济现状出发,通过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深层分析,阐明目前法律援助制度在面对农民工这样一个庞大并且特殊的弱势群体的救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缺陷。那么,我们在这里主要针对我国农民工存在的现状以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等作出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再通过具体的演绎分析,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依据予以明确,从而把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在具体实践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找出来,进而把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的完善,最终希望藉此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证。所以,把农民工援助制度建立起来,就成为了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维护的主要途径。从一方面来讲,它能够使得我国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从另一方面来讲,它又能使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完善,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使我国的社会文明更加进步。总之,不管是从政治方面、法律方面,还是从经济方面来看,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都是相当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