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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欧盟知识产权领域中一体化程度最高的领域,而欧盟的这种特殊的复式商标保护体系对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来说也是非常有借鉴价值的。在欧盟商标法一体化的过程中,欧盟各成员国也对自己国内的商标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和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在其中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些促进了欧盟统一商标制度的形成,并有助于促进其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我国和欧盟之间的商品和服务往来越来越频繁,出于保护我国国际贸易中商标所有人利益的需要,研究欧盟的商标制度及其一体化进程是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的。 本文所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比较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利用了一些欧盟成员国国内商标法、和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以及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欧盟统一商标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各国对本国商标法的修订和欧盟所适用的国际条约起到了很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二,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采用的协调机制也促进了这种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协调既包括和内部成员国的协调,也包括和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第三,这种一体化的过程和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协调机制对我国这样一个多法域国家来说是很有借鉴意义的,其中的交流和合作机制对我国今后在商标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也是很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