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

来源 :安徽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amxustyl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及其法律保护制度应运而生。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核心问题,很有研究的必要。正确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关键是掌握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笔者从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欧美、日本和TRIPS协议所确定的知识产权归责原则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笔者发现,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中,过错责任原则已被世界范围内较普遍适用,这在我国、欧美诸国、日本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上都有所体现。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既要把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共性,又要关注这一制度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特殊性。我们应以民法理论为指导,适应TRIPs协议肯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关于在新技术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侵权,可否以及是否有必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笔者进行分析,得出这一结论:无过错责任论所指出的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的特殊性,并非构成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所必须的特殊要求,知识产权的侵权仍然属于一般侵权。笔者介绍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的学说并对其进行评价,分析了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不适用无过错的理由,阐述了过错的概念及知识产权过错的认定标准,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坚持过错责任原则进行了法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行为的一种基本的归责方法。第二,过错责任原则能够最好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即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造福全人类。第三,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效果较好。知识产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民法意思自治、公平合理的精神,具有重要的道德教化、行为导向和预防功能,在保护被害人权利的同时兼顾行为人的行为自由,社会公众进行创造性的经济文化活动时不必担心无辜被科以责任。这样有利于鼓励人们的创新精神,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应坚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至于知识产权人难以证明侵害人过错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上的过错推定加以解决。
其他文献
关于如何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各关系方运输合同诉权的问题,司法实践及理论界争议颇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未就海上货物运输中对承运人的合同
晚清是中国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中国传统法制向近代转型的重要历史阶段。就司法审判而言,历时数千年而形成的审判理论、原则和具体制度,在变化了的社会现实面前,越来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假想犯的研究几乎可以说是空白或者说研究的不是很深入,而本文正是对假想犯这一崭新的、特殊的犯罪形态在理论上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全文采用了上下篇的体例。
平行进口和与之相关的权利耗尽理论,是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法中的热点论题。在版权领域,由于权利取得和产品成本特性,尤其容易发生平行进口。本文试图以微观经济学的视角切入,
我国关于中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法律严重不足,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中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没有统一的认识,导致频繁发生的中学生伤害事故难以处理,究其原因是对中学民
支撑哈耶克的法治渐进论的哲学基础,乃是一种关于人类理性有限的知识观。哈耶克的知识观以强调人的无知为主要特征。知识的分立存在状态意味着知识是无限分散的、流变的,这决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经济全球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结合勘察设计行业的特性,逐步地与国际通行管理模式接轨,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重点控制,全方位抓好工程建设项目
煤炭行业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此外,煤炭企业面临的资源紧缺和环境规制的程度也越来
未成年人因其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其不被羁押、获得保释的权利应该特别予以强调,因此构建独立于以成人标准制定的取保候审制度之外的独立的少年保释制度已势在必行。本文拟就我国未成年人保释制度的构建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以作抛砖引玉。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在概述保释制度和取保候审制度的理论基础、理论发展以及现状等的基础上,得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第二部分为我国构建独立于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