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风险投资作为支持创业企业创新的一种重要融资手段,日益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的关注。风险投资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创新所需的资金,更为重要的是提供了各种各样的非资本增值服务。而增值服务涉及到创业企业的业务的范围不同,也会为创业企业带来风险。以往的关于风险投资研究,产生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促进风险投资的理论研究和指导风险投资的实际运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些研究都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从单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来研究风险投资问题。本文基于联盟的视角,用资源基础观和交易成本理论研究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创业企业的关系,从创业投资联盟增值服务范围与关系风险角度来考察治理机制对合作绩效的影响。 研究内容主要是风险投资企业投入的增值服务及其所带来的关系风险对创业投资联盟治理机制选择的影响;以及与增值服务范围、关系风险相匹配的联盟治理机制对联盟合作绩效的影响。 本文从实证角度进行研究,运用回归分析。首先,在研读文献的基础上,形成概念模型和相关假设,并提炼了本文相关变量的指标体系,经过预调研后形成正式的调查问卷;然后对重庆、深圳等地企业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从而取得大样本数据,并用SPSS18.0对回收问卷进行分析,检验变量指标结构的效度与信度,据此完善指标体系;然后再用回归分析进行模型验证并得出本文结论: ①当风险投资公司投入较宽的增值服务范围时,能够为创业投资联盟带来欺诈风险,并采用正式治理机制治理;当风险投资公司投入较窄的增值服务范围时,创业投资联盟应采用关系治理机制;当创业投资联盟中能力风险较高时,采用关系治理机制,欺诈风险较高时,采用正式治理机制。 ②与增值服务范围较宽匹配的正式治理机制能够增加创业投资联盟的合作绩效,与能力风险和欺诈风险分别相匹配的关系治理和正式治理机制能够增加联盟的合作绩效。 本文从风险创业企业的特点出发,以联盟的视角,运用资源基础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来研究创业投资联盟的治理机制的匹配对合作绩效的影响。研究对风险创业企业选择合适的治理机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