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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有关精神分裂症伴有强迫症状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精神科医师的普遍重视。有关文献显示强迫症状可出现于精神分裂症的早期,也可出现在病情进展期和缓解期,而且抗精神病药物尤其是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可导致或加重强迫症状,这就给临床医生的识别与治疗增加了难度。本文研究目的旨在探讨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及抗精神病药物与强迫症状的关系。为临床早期识别与干预本病提供依据。
方法:研究对象来源于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05年7月至9月期间的门诊病人共659例;均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采用自编调查表对659例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当面询问患者及家属,回忆不清者翻阅病案资料)。659例患者中伴有强迫症状的患者122例作为研究组(伴强迫组),在537例无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随机抽取122例作为对照组(不伴强迫组)。对两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自编调查表①记录患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是否待业,受教育程度;病前性格(分裂样人格特点:内向、固执、孤僻、怕羞,强迫型人格特点:道德观念强、注意细节、追求完美、按部就班、小心谨慎);家族史(精神分裂症,强迫症,其他精神障碍,分裂性格,强迫性格)。②临床特征一般资料:起病诱因,起病方式,首次发病年龄,发病次数;病程特征(包括发作性病程、持续性病程,发作性病程分为缓解彻底、缓解期残留症状);目前(调查当时)疾病时期(进展期、部分缓解期、康复期),精神分裂症亚型(偏执型、紧张型、青春型、未定型、其它型);目前CGI-S(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 scale)-临床总体印象量表,评定病情严重程度用来反映病情严重程度,采用0~7分8级评分法,0分表示无病,1分表示基本无病,2分表示极轻,3分表示轻度,4分表示中度,5分表示偏重,6分表示恶化,7分表示极重。
③分裂症状的分布:目前(调查当时)、起病初期、严重阶段临床症状包括:阳性症状(幻听、思维联想障碍、关系/被害/嫉妒妄想思维被广播、自语自笑、兴奋冲动、消极言行),阴性症状(情感平淡、孤僻懒散)。
④用药情况:目前或曾经服用的抗精神病药种类(利培酮、奎硫平、奥氮平、氯氮平、奋乃静、氯丙嗪、氟哌啶醇、舒必利),抗抑郁剂,服用时间,大部分时间的日剂量。一些病人因疗效等因素换用过不同种类的抗精神病药,对系统治疗者(非短暂用药)逐一记录用药情况。
⑤现在或曾经是否出现过强迫症状强迫症状的界定:至少存在以下一项症状,强迫怀疑、穷思竭虑、强迫回忆、对立观念、强迫检查、强迫清洗、强迫询问、仪式动作、强迫性迟缓,持续1周以上。
“药物引起强迫症状”的界定:强迫症状在服用抗精神病药之后出现,除外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持续时间较短(1个月以内)、未予任何处理强迫症状自行消失者;停药或减量1个月强迫症状仍不减轻者;加大药物剂量后强迫症状减轻者;强迫症状在精神分裂症症状缓解后出现,而当强迫症状消失时精神分裂症症状又复燃(“翘翘板病例”)。
数据管理采用EPIDATA3.0;资料统计分析采用SPSS13.0,t检验、卡方检验、趋势卡方检验。
结果:(1)强迫症状发生率在调查的659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中,伴强迫症状者122例,强迫症状的发生率为18.5%(122/659)。
(2)社会人口学资料伴强迫症状组待业率高于不伴强迫症状组(P=0.04);家族中强迫症、其他精神障碍(除精神分裂症、强迫症外)、强迫性格多于不伴强迫症状组(P=0.00~0.04);伴强迫症状组患者病前道德观念强、注意细节、追求完美、按部就班、小心谨慎的性格特征突出(P=0.00~0.04)。
(3)临床特征一般资料与不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比较,伴强迫症状患者首次发病年龄早(P<0.001);起病形式以慢性者多(P=0.01);发作3次以上者多(P=0.01);处于康复期者少(P<0.001);病情严重程度(CGI-SI)得分高(P<0.001)。
(4)分裂症状频率分布在发病初期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以关系妄想、情感平淡的症状相对突出(P=0.01,0.03),不伴强迫症状患者以思维联想障碍、被监视感多见(P=0.03,0.04);病情严重阶段,伴强迫组以兴奋冲动多见(P<0.001),不伴强迫组以嫉妒妄想相对常见(P=0.02);调查当时不伴强迫组的思维联想障碍多见,两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1)。
(5)药物治疗伴强迫组,用过氯氮平、氟哌啶醇者多于不伴强迫组(P=0.001);服用过抗抑郁剂者伴强迫组(47例,38.5%)多于不伴强迫组(6例,4.9%)差异具有显著性(P<0.001);曾用抗精神病药种类(2.44±1.17)多于不伴强迫组(1.71±0.78),差异具有显著性(P<0.001)。
(6)抗精神病药与强迫症状在伴强迫症状的122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中,63例强迫症状在服用抗精神病药后出现,占9.6%(63/659)。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引起强迫症状的比率依次为氯氮平14.2%,利培酮5.1%,奥氮平1.9%,经典抗精神病药引起强迫症状的比率共计2.8%;氯氮平高剂量者强迫症状的发生率高于低剂量者,约1/3的病人强迫症状出现在服用氯氮平1年以内,半数以上出现在服氯氮平3年以内。
结论: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强迫症状的发生率为18.5%。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多具强迫性格,家族中有较多的强迫症及强迫性格者,首次发病年龄较早,多以慢性起病,提示有上述特征的病例易合并强迫症状,选用抗精神病药时应减少有可能诱发强迫症状的药物。发作次数较多,病情较重。伴强迫症状者情感平淡、关系妄想、兴奋冲动较多。
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更难治,缓解率明显低于不伴有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且前者预后较差,其社会功能削弱较多如待业。服用抗精神病药后强迫症状的发生率为9.6%,其中氯氮平是最常见药物,强迫症状的发生与用药剂量和时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