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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文职制度是现代警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上海公安文职制度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个体访谈和资料分析比较等方法,立足总结公安文职制度探索成效,分析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探讨制度深化发展方向。本文共分为“我国公安文职制度概述”、“国外警察文职制度比较”、“我国公安文职制度存在问题”和“完善我国公安文职制度的思考”四部分。第一章“我国公安文职制度概述”中,从制度概念、建立背景及制度现状等方面对公安文职制度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从五个方面对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总结。第二章“国外警察文职制度的比较”中,简要介绍国外部分发达国家警察文职制度实行情况,通过归纳并比较国内与国外警察文职制度的特征,引出下一章我国公安文职制度存在问题。第三章“我国公安文职制度存在问题”中,分别从国家立法、制度定位、政府运作机制保障、公安内部管理等四个层面,对公安文职制度深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进行了阐述,分别是:“法律保障尚显缺位”、“身份定位尚不明确”、“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和“内部管理水平契需提升”。第四章“完善我国公安文职制度的思考”中,与存在问题相对应提出四方面的思考建议。其中,在第一方面“强化法律保障”中,在对法律适用选择的法理与现实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即“建立公安文职制度专项立法”,或者“在相关法律中增加公安文职制度的规范性内容”。在第二方面“明确身份定位”中,基于当下制度发展现状,提出公安文职人员身份未来发展有“政府雇员”、“事业编制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三种可能路径,并进行了利弊分析,形成“聘任制公务员身份较为贴切”的倾向性意见。在第三方面“完善运作机制”中,从加强地方政府对公安文职制度的支持、合理调整完善公安文职制度用工模式角度出发,提出三方面建议和思考。在第四方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从“公安内部明确公安文职人员法律地位”、“完善公安文职岗位设置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强化公安文职文化精神引领”等四个方面提出对策,从操作层面进一步推动公安文职制度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