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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对自由问题进行过探讨,为人类的自由、文明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斯宾诺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斯宾诺莎的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大方面:
一是自由的本质。斯宾诺莎认为实体、神与自然是同一的,实体是必然存在的、唯一的和永恒的,它通过思想和广延两个属性被人们认识。人是实体的样式,依据实体而存在和动作。实体或神依据自身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因而是自由的。自由与必然并不对立,自由就是一种必然。必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强制的必然”(外在的必然),一种是“自由的必然”(内在的必然)。自由就是“自由的必然”,而必然只是“强制的必然”。
二是自由的实现。神通过两种方式决定人的行为,一种是神通过构成另一个个体事物的本质来决定人的行为,这时人的行为是不自由的;另一种是神通过构成人自己的现实本质即自我保存的努力来决定人的行为,这时人的行为是自由的。在后者中,知识对于人们获得自由起到关键作用。知识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感性知识,即意见或表象;第二种是理性知识:第三种是直观知识。三种知识对应人们的三种生活状态,即自然状态、社会状态和宗教状态。要实现自由必须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自律就是以理性克制情感,他律就是建立合乎理性的国家。斯宾诺莎把情感分为主动的情感和被动的情感,当人们受制于被动的情感时,人就没有自由可言。要得到自由,必须依靠理性的指导,以理性克制被动的情感。仅仅依靠自律还不能实现人的自由,还需要他律,即建立起合乎理性的国家。斯宾诺莎认为,以理性为根据并且受理性指导的国家是最有力量的和最充分掌握自己权利的国家,在所有国家中,民主政体的国家是最自然,与人们的自由最相符合的政体,是最合乎理性的国家。国家可以保障人们的自由,但保障自由又必须限制自由。人的宗教状态是自律和他律的完满结合,在斯宾诺莎心中,这也是神律的最终实现,是人类的永恒的幸福状态。
斯宾诺莎的自由思想在西方思想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他富有启迪意义的自由思想也值得今人思索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