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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现代化最终取决于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的现代化和农村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状况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矛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低下,成为直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研究新时期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构对于缩小城乡差别、解决“三农”问题,对于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在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和对核心概念进行限定的基础上,对分析农村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说明,并对建国后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变迁状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介绍了部分国家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其次,本文通过对Z县农村公共服务现状的实证调查研究,分析了我国当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而提出要在政府的主导下,结合公共服务原则、公共服务内容、公共服务主体、公共服务模式和相关的政策支持五个方面内容来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最后,本文认为实现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是基层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构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