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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戏剧家克里斯托弗·马洛的戏剧作品中充斥着对暴力场景的描述,这些暴力场景展示出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结构剧烈震荡,各种社会力量与正统国家意识形态相博弈的状态。戏剧中的暴力行为是对当时政治现实和意识形态的真实反映。在马洛的戏剧世界里,暴力行为总是与挑战传统的僭越行为紧密相连,剧作家笔下的僭越者们用激进的方式来打破身处的社会契约,或是超越约定俗成的行为界限。剧本所展示出的颠覆性和危险性恰如其分地展示了伊丽莎白时期的权力关系,表达出剧作家马洛对于社会权力结构的思考。对身处文艺复兴社会转型时期的伊丽莎白观众而言,戏剧中的语言表达和剧本所传递出的道德观,给其心理稳定带来了极大威胁,这一情形与同时代颇受争议和关注的意大利政治家马基雅维利的著作所引起的反响非常相似。 在马洛创作的7部戏剧作品中,包括《迪多,迦太基女王》(Dido,Queen ofCarthage)、《帖木儿大帝》第Ⅰ,Ⅱ部(Tamburlaine The Great)Ⅰ、Ⅱ、《马耳他的犹太人》(The Jew of Malta)、《浮士德博士的悲剧》(Doctor Faustus)、《爱德华二世》(Edward The Second)、《巴黎大屠杀》(The Massacre at Paris)。剧作家展示了形态各异的暴力场景:迪多女王求爱未遂,愤而自杀,其追求者伊阿巴斯及姐姐则追随其后;被称作“魔鬼大帝”的帖木儿,杀人无数,甚至手刃亲儿;浮士德博士在剧终被魔鬼撕成碎片;虽然身为国王,爱德华二世却不得善终;还有在巴黎大屠杀中频繁出现的十几幕残暴杀戮的画面。这些暴力场景在伊丽莎白时期的观者看来,既可能会引发他们恐惧的心理,也可能会令他们心满意足,因为这些场景不仅仅是简单的军事征服行为,或是强力的表达,更是具有丰富社会象征意义的政治图景,是政治形态学中的必要元素。对暴力的这些特性,马基雅维利也做出过详细的阐释,他在《君主论》和《论李维》等主要著作中强调了君王应具备“狮子般”的能力,并阐述了对于僭主政治,宗教在政治中的作用等若干问题的看法,剧作家呼应了马基雅维利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并在剧作中展现了自己对马基雅维利思想的理解,提出了对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政体组建过程中暴力元素的看法。 本文以二者对于暴力问题的相似看法作为切入点,以马洛的7部戏剧作品为对象,考察剧作家如何通过暴力场景的描写来表达自身对于政制构建中若干重要因素的看法,由此描绘出暴力在政治生活中的不同面相,剧本中所描绘的暴力行为不仅表现出暴力施行者所代表的历史,背景或是传统价值观,也恰如其分地展示了不同文化中共同的规则和限制。对剧本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伊丽莎白时期的社会政制状况和权力结构,也展现了这一特殊社会转型时期的个体身份与心理状况。全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选题的缘起及意义,首先提出马洛与马基雅维利在写作主题上的关联,即二者在作品中体现出的对暴力这一主题的关注与思考,指出“暴力”这一概念因其丰富的内涵,在政治语境中具有多重含义,是考查政制结构的重要元素。论文同时在该部分对马洛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特别指出国内马洛研究的滞后状况。 论文第一章指出,政制构建过程中暴力行为不可避免,而保证其正义性的理论依据来源于马基雅维利对于政治现实的考量,来源于对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追问,在此基础上,马基雅维利指出,“有实效的真理”是判断暴力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暴力的这一工具性特点必然导致对“国家理由”这一概念的运用,在“国家理由”的支撑下,除了可以行使暴力,还可以使用各种伪装技巧,包括将宗教信仰运用于政治目的。马洛的剧本《巴黎大屠杀》中,吉斯公爵就是一个为达到政治目的而不惜发动对清教徒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典型例子,而且剧中各角色,不论是天主教徒,或是清教徒,均表现出对宗教信仰的机会主义态度,但通过对剧本人物的仔细考查,可以发现,这些角色虽然在马洛的刻画下显得颇具马基雅维利式主人公的风范,却因为缺少了最基本的“国家理由”,即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从事各种政治活动,最终沦为不折不扣的机会主义者,该剧体现出剧作家对暴力合法性问题的思考。 在讨论过暴力的合法性问题之后,论文第二章探讨了暴力如何构建政治主体身份的问题,作为构建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的主体,人类必须面对政治世界中不可掌控的因素以及自身的局限性。马基雅维利指出,人类个体可以通过“德行”来与政治世界中的不可控因素对抗,而马洛的戏剧《迪多,迦太基女王》中诸神的斗争角力堪比政治世界中的不可控制因素,各角色在面对强加于自身的超验力量时,是否使用“德行”就成为了个体是否能确立政治地位的关键因素,马基雅维利通过对“德行”一词的阐释,表达了自己对个体力量的思考,拓展了“暴力”一词所具有的内涵;与此相对应,马洛也通过这一戏剧作品探讨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以及政治与道德的关系等问题,表达出剧作家对人类通过个体力量创造秩序的可能性所做出的思考。本章还分析了马洛的另外一部剧作《浮士德博士的悲剧》,从马基雅维利所提及的政治个体局限性的角度来理解浮士德博士这一悲剧角色,戏剧表明,浮士德博士在将灵魂交予魔鬼还是皈依上帝的反复考量中,因为无视自身的局限性,丧失了确立自我身份的力量,最终被暴力所摧毁。 对掌握了政治权力的君王而言,如何通过具体的暴力行动来确立新的政治秩序,是关于暴力执行问题的讨论。论文第三章以两位王者,即马洛的《帖木儿大帝》中的帖木儿以及《爱德华二世》中的国王爱德华二世为例,分别将二人作为建立新秩序的正面和反面示例。帖木儿表现出了马基雅维利所赞扬的“狮子般”的品质,并且懂得如何善用暴力,其使用暴力的方式正是马基雅维利所赞同的君王可以推而广之的普适性技巧,马洛通过刻画帖木儿弑子等极端的暴力行为,呼应了马基雅维利在《李维史论》中提及的关于布鲁图斯杀死儿子们的故事,论文指出,这些具有极端表现的暴力行为通过令人震惊的举动,使混乱的社会秩序恢复到最初的状态。与帖木儿有效的暴力行为相比,国王爱德华二世的举动对于英国社会政治秩序的构建而言,是一个失败且孱弱的示例。通过对剧中三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死亡事件(国王的宠臣加弗斯顿之死,国王之死,以及贵族莫蒂默之死)的分析,论文指出暴力行为无法构建新秩序的原因,以及最终如何再次通过有效的暴力行为来恢复政治秩序的事实。 第四章主要从暴力行使过程中所传递的信息,即从暴力的表演功用的角度出发,分析了《马耳他的犹太人》这一剧本。表明暴力行为的展示是权力的展示,既能够对观者产生震慑作用,对权力持有者产生畏惧心理,也能让观者在观看过程中宣泄情感,疏导观者对权力持有者的反对情绪。剧本中马耳他的总督费尼兹这一政府形象,充分利用了马基雅维利提及的三种政治激情:爱戴,畏惧和憎恨,在成功建立自身政治形象的同时,也颠覆和解构了自己的政治形象。 最后一部分为结语,通过之前4章对马洛7部剧作的细读,以及对剧作中暴力元素的不同层面的分析,本论文指出,暴力元素是马洛剧本中不可忽略的内容,对暴力场景的不同角度的描写,呼应了同时代的意大利政治家马基雅维利在政治著作中提及的若干重要问题,表现出剧作家马洛对文艺复兴时期伊丽莎白女王统治下的英国社会政制结构变化过程中暴力运行机制的思考。从暴力元素入手,对马洛戏剧进行分析,有助于读者对早期现代社会所体现出的政治特质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