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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规模经营已成为推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农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制下,农业规模经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为前提,目前我国虽然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农地相对稳定、长久的流转却受到了各种因素的阻碍,不仅有农民传统主观因素的制约,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农地流转的制度建设和完善创新等方面未能充分地承担应有的责任,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农地合法规模的流转对我国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故本篇论文立足于政府责任的视角,阐述了我国农地流转的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并通过借鉴国内外较为成熟的农地流转法律、健全的配套制度及政府的积极作为等,探讨完善我国农地流转的法律制度的对策,以推动农地稳妥有效的流转,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农地流转的基础理论,分析农地流转的必要性,概括政府在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制度完善创新方面的重要性,引出本论文论述的核心。第二部分,阐述我国农地流转的现状,分析农地流转法律制度存在的价值。透过目前我国的实践情况,对我国农地流转的现状深入剖析,得出我国政府在促进农地流转中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农地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地流转市场化机制的建设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职能。第三部分,探讨域内外农地流转制度下政府责任的构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吸收借鉴域内外先进的实践模式。第四部分,探讨政府责任视角下,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政府在农地流转的制度化建设中的责任;明确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责任及其配套措施等方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