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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渐削弱,反倾销正作为贸易保护工具而越来越多的被使用。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3年5月2日发表报告称,中国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WTO成员。1995年至2003年,WTO的反倾销立案累计达到2461起,中国遭受其他WTO成员反倾销立案次数为365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4.7%。中国成为反倾销重灾国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国家对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 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企业生产、销售活动和产品价格由政府规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在欧美的反倾销法中,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规定了替代国制度、一国一税等一系列的歧视性待遇。立法标准不一和执行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极易导致非市场经济问题的滥用,不仅给非市场经济国家带来了诸多不利的负面影响,而且也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宗旨。 中国作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可以说是深受非市场经济待遇之苦。欧盟、美国正是利用其国内法关于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殊规定对中国频繁的提起反倾销调查,而且绝大部分案件中对中国出口企业征以高额的反倾销税。 在中国因非市场经济问题而备受反倾销困扰的背景下,对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美国的反倾销法中关于非市场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可以以此为我国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借鉴。 为了完成对上述内容的探讨,文章从四个部分进行分析、论述。 引言:该部分以我国遭受反倾销诉讼的现状为基础,分析了欧盟和美国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问题对我国的现实影响和延续性影响,探讨了解决我国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部分:欧盟、美国关于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反倾销立法与实践。 本部分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界定标准入手,详细介绍了欧盟和美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界定的立法和实践、反倾销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一国一税等涉及到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几个方面的内容。从反倾销调查的不同阶段中非市场经济问题为线索,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具体的实践,对欧盟和美国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问题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