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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湖南省湘江、资水、沅江、澧水水系(以下简称四水)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的卫生学现况,为湖南省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规划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根据四水水系城市水厂的地理分布,随机抽取23个市级或县级水厂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并在丰水期与枯水期分别采集水源水和出厂水水样,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所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水质检测。[结果]在所检测46个水源水样品中,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及以上者为23.9%,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水系合格率分别为28.6%、0.0%、35.7%和50.0%,其中资水水系合格率最低(p<0.05)。影响水源水卫生质量的主要指标为汞、砷、铁、锑、铊。其中汞为四大水系所共有的主要污染物,锑为资水水系的主要污染物。湘江水系的钠、镉、砷、铊明显高于其他水系(p<0.05),资水水系的氨氮浓度最高(p<0.05),沅江水系中钡较高(p<0.05),而澧水水系水源水的铁、总硬度明显高于其他水系(p<0.05)。此外,湘江、沅江、澧水水系中水源水汞含量在丰水期明显高于枯水期(P<0.05)。本次抽取的四水水系城市出厂水中,湘江、资水、沅江、澧水水系出厂水常规项目合格率分别为78.6%、62.5%、100%和87.5%,不同水系合格率之间无统计学意义(p>0.05)。影响出厂水合格率的指标分别为常规项目一般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中的铝、砷和非常规毒理学指标中的锑、铊等。四水水系出厂水中以砷、锑为主要污染物,其中湘江水系出厂水中砷为主要污染物,且浓度明显高于其他水系(P<0.05),资水水系出厂水以锑超标为主,在四水水系中浓度为最高(P<0.05)。虽然镉、氨氮、钡、总硬度、氯化物、耗氧量、钠等部分指标没有超出标准限值,但其检出值在不同水系的出厂水间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出厂水中影响水质卫生质量的污染指标锑、砷、铊、铝等与水源水中浓度无显著性差异(p>0.05),但三氯甲烷,三氯乙醛等消毒副产物出厂水浓度明显高于水源水(p<0.05),水源水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铁、锰等指标也明显高于出厂水(P<0.05)。[结论]重金属的污染仍是影响湖南省四水水系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与出厂水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且与工矿企业“三废”排放关系密切。常规的自来水生产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对水源水的净化作用仅局限于感官性状、一般化学和细菌学指标的改善,对重金属的去除效果不佳。因此,改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关键在于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进入城市供水管网。同时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要提高和革新制水工艺,保障出厂水的卫生质量。卫生部门在日常的卫生监督检测工作中,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地降低非常规项目的检测频率和减少检测项目,以确保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