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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理论解释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问题,从一开始就面临众多现实的困境。然而,理论范式所含的预设只有运用在客观的尝试化的社会研究中才能得到验证与批判,才能在启发中不断认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所依循的逻辑。
基于此,本文以集体经济发展为线索,选取具有一定集体资产规模的杭州市D社区为具体研究对象,结合市民社会等理论探究此类在集体经济下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的行动逻辑。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此类“次级群体”在市场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如何以利益排他性为基础,通过群体内部的结构调整、社区精英的选举、“共有产权”回报机制的规范化等举措使其内部秩序得以进一步建立和维护。次级群体在代表成员利益与国家的谈判中发挥凝聚和保护作用的同时,也使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开始具备了雏形。最后,本文以集体针对国家和市场的利益保护斗争为舞台,以次级群体为依托,探讨在其成员参与公共讨论以维护集体利益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增进自我利益型塑公民意识。
本文认为,利益只是手段,通过对自我利益的正确认识达到共和式民主所需要的公民才将是最终目的。次级群体为其成员的公共精神和理性讨论的培养和训练提供了宝贵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