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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史本为周官,掌天子八枋之法。秦仿周制,因设内史,为中央官职,仅次于相邦或丞相。内史职掌王之内事。县的设置是内史职掌第一次变化的开始,完全推行县制之后,由于分封不再是主要制度,所以内史之职掌也渐渐发生变化,成为主管经济之中央官员,并且要代替相邦或丞相临时行使职权。郡的设置是内史职掌第二次变化的开始,完全推行郡制之后,内史就由中央官员降为地方郡一级的二千石官员,但由于内史的特殊性,任内史者多不具体执行内史之职;并且此时内史具有了行政区划上的意义,就是成为秦的京师地区,郡级,范围约相当于原来秦国旧地,即今之关中之地,下辖四十九县。汉承秦制,也设立内史一职,亦为中央官职。内史的第一次变化就是重新纳入秦制轨途,高祖九年,内史又成为京师地区的行政区划名称,亦是指整个关中地区;此时内史并成为京师地区行政长官,掌治京师,为郡级二千石官员。内史的第二次变化就是分设左右,景帝初即位,始分设左右内史,到武帝建元六年成为定制。内史的第三次变化就是继续分化,并改变名称,武帝太初三年,右内史官职改称京兆尹,左内史官职改称左冯翊;右内史地一分为二,左部改称京兆,右部改称右扶风,左内史地改称左冯翊。期间内史地区有若干行政建制和区域范围的变化。秦末战乱,诸侯并起,或行楚制,或行秦制,故楚分封的部分诸侯王国中也有内史一职的设立,职掌不详。汉代实行分封,在诸侯王国中也设立内史一职,为王国中的中央官职,诸侯自置,秩二千石,掌治国民。第一次变化就是景帝中五年署置权收归汉中央。第二次变化就是武帝元狩年间左官律的颁行,内史秩级开始逐渐降低。第三次变化就是成帝绥和元年重新调整内史秩级,使名实相符,并改称中尉,内史废止。后汉建武初,曾恢复在诸侯王国中设立内史一职,由后汉中央署置,秩二千石。由于绍封削绌,内史及其官属亦以率减,渐渐废止不设。汉以后,历朝仍有内史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