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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遵循《若干意见》提出的“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首批四家试点企业的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对价”的概念,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采取了很多形式,包括送股、送现金、缩股、权证、承诺等。通过两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股东特别是流通股东积极参与股改,通过股改的博弈程序,46家公司中45家的股改方案都以高支持率和流通股东的高参与率通过了相关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从前两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对价”方案的公布与实施都对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市场反映良好并趋于稳定,指数总体稳中有升,市场平均市盈率有相当程度降低,A股市场的投资价值提高,A股市场投资者也获得了“对价”和股价上涨的双重收益,市场的活跃度明显提高,交易量大幅增加。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展开,这一影响还将继续。本文正是利用事件研究的方法,就“对价”方案的公布与实施对市场的冲击进行实证分析,进而综合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市场效应分析,对投资者和管理层提出了建议,不仅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文分为三章,其中前两章是论文的基础,第三章是论文的重点。第一章是股权分置问题概述。首先回顾了股权分置的历史沿革,认为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接着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