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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进入新世纪、整个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更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同时对“和谐社会”的含义进行了诠释——“和谐社会”,即“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如何建设这样一个和谐的社会,如何使社会可以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对“和谐社会”定义中提到的“全体人民”有怎样的要求;社会成员个体的素养如何,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如何达到最优化的结构;这种素养和结构对不同阶层和身份的社会成员间的和谐相处有怎样的影响;我们将如何在学校育人过程中对和谐社会的主体——公民进行相应的素养培育,以达到这样的要求――这都是在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公民教育研究在我国90年代末期开始被关注;2002年,中宣部发布《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教育研究在学术界兴起;2005年年底,新中国第一套中小学公民教育新读本出版问世。公民教育研究发展的势头是非常良好的。但是,至今为止,公民教育在我国学校中并未得到大规模的、系统的推行,而只是停留于现有的学校德育中加入少量的公民素养的相关知识。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中国社会背景的分析、国外公民教育发展历史的研究,针对公民教育在我国进展缓慢的原因,提出公民素养教育体系的概念,进行公民素养教育体系初步构建,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本文通过分析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发展目标的要求,和当前我国德育的难题,来论证实施公民素养教育对于培养合格社会成员、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通过对公民素养教育的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来说明本文为什么提出“公民素养教育”的概念。然后,笔者通过大量查阅和引用国内外的公民教育研究资料,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内外的公民教育发展状况,另一方面查看国内外公民教育中有哪些经验可供我们借鉴。接下来本文通过一个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小型调查来切入正题,分析目前学生公民意识的具体状况,缺乏公民意识的原因,以及如何在教育中引入公民素养教育以培养合格的未来公民。最后,本文对公民素养教育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构建。公民素养教育的指导思想为: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二、以和谐文化为支撑;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四、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动力。公民素养教育的原则为:系统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公民素养教育的特点为:社会性、交互性和差异性。公民素养教育体系的内容可以划分为四个模块:即思想道德素养、政治法律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生理心理健康素养。这四个模块的内容以思想道德为中心,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哪一个方面都不能成为合格的公民。规划了公民素养教育的内容后,再按照科学的教育方法来实施和推进,由于公民素养本身即是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在公民素养教育中也着重使用在实践中融入教育的方法,本文提出了引导与互动、模拟与实验以及隐形教学法。在公民素养教育的途径方面,本文除了整理了传统教学中的课堂教学途径、家校合作途径与社会实践途径之外,更加着重于三种途径在公民素养教育中的配合运用,指出家校合作与社会实践在公民素养教育当中应当占据更多的比例,得到更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