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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从追求人的自由出发,通过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把民主同自由联系起来,提出要过渡到自由的民主的人类世界;通过对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扬弃,提出真正民主制的理想;通过社会收回国家,克服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使国家从高踞社会之上的统治力量变为和社会一致、由社会支配、为社会服务的力量,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平等、自由、自主地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在马克思看来,民主就是以经济平等为基础的、普遍参与的、人的全面自由。马克思坚持彻底的发展论,不以获得政治民主为满足,要把民主原则贯彻到社会各个领域;不以间接民主为满足,要逐步扩大直接民主范围,由社会成员直接参加国家管理;不以无产阶级一个阶级民主为满足,要消灭任何阶级和阶级统治;不以全民族的解放为满足,要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和共同解放。马克思民主思想为人们提出了一个作为资本主义民主之超越的人类更高的民主理想和民主追求,是以往民主思想精华的创造性继承和发展,具有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统一、阶级性和一般社会性的统一、理想性与历史过程性的统一等特点,对民主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在民主理论发展史上处于重要地位,具有当代价值。它不仅为我们认识资本主义民主提供了“最锐利武器中的一件”,而且也有助于克服当代民主政治在认知和实践上存在的深刻矛盾;它不仅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悬设了根本价值目标和价值定向,而且对它的研究状况和认识水平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水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要遵循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指导,又不能对马克思民主理论简单地照搬或简单套用,必须结合时代特征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针对现实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建立起系统、丰富、内涵明确、规范的社会主义民主学说。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其本质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谋求制度本身所赋予的人民各项权利逐步落实的渐进增量进程。从观念角度讲,就是要树立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在谋求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体现着对人的终极关怀;从制度角度讲,就是要以确认、保障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为逻辑起点来构建和完善各种制度性安排及相应的权利救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