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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央银行调控宏观货币市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重要手段和政府实施财政政策的融资工具,政府债券在金融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自上世纪初,英美率先拍卖发行政府债券以来,拍卖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最重要的债券价格形成机制之一。债券拍卖发行实质上是债券拍卖卖方制定拍卖规则,债券一级市场投资者通过报价披露私人信息,形成债券一级市场均衡价格,最后实现债券在市场中均衡分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债券拍卖投资者的私人信息是决定拍卖均衡的基础,而私人信息影响拍卖均衡的机理分析则是理解拍卖市场行为的重要途径。拍卖计量理论的发展为准确估计私人信息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而要厘清中国债券市场行为的微观机理,需要将中国债券拍卖的制度背景纳入理论模型,并分析由此带来的结论差异。
债券拍卖投资者私人信息包含不同方面的内容。要对中国债券拍卖市场做出全面评价,需要从不同角度做出客观分析。分析角度不同,评价指标不同,所依赖的理论假设不同,对投资者私人信息的要求也不同。经济学家最关心的两个问题是如何实现卖方收益的最大化,即最优性(optimality)和如何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即效率(efficiency)。最优性与效率通常不能同时实现。这就要求拍卖组织者在效率与收益之间寻求平衡。这两个问题的立足点是不同的:最优性问题的研究立足点是债券拍卖卖方;而效率问题的研究则是从社会福利的全局角度展开。本论文将研究内容聚焦于这两个最重要问题的分析之上,运用债券拍卖理论和拍卖计量分析的最新研究成果,以估计中国债券投资者私人信息为出发点,从私人信息影响市场均衡的微观机理切入主题,在充分考虑中国债券市场制度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债券市场均衡行为和市场特征做了系统分析。
具体而言,本文建立了考虑中国制度背景的理论模型,首次对债券拍卖中的需求减少和抑价现象做了数理分解,分析了拍卖一般环境与竞争环境在收益上的差异,证明了竞争环境下,不同拍卖方式的收益等价性并不必然成立,并对混合式拍卖不被广泛采用的原因提供了理论解释。实证研究还发现:中国债券拍卖中存在较强市场势力,市场势力来源于大投资者;增加参与人数可以提高债券拍卖收益,但并不必然提高市场效率;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策略存在较大差异等。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本文为优化中国债券发行方案、完善债券一级市场结构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引入更多中小投资者,或允许非承销团成员以非竞争性投标认购债券,以减少市场势力;追加投资者数量;建议债券拍卖卖方可以根据不同目的采用不同的拍卖方式;建立更合理的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其他条件成熟时,或可引入预发行市场以提高收益、改进效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