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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体系构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为我国的刑事程序一般由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构成,各个阶段相互独立又前后衔接,而检察机关在这整个程序中既承上启下,又负责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唯一能够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国家机关。同时,在少年司法中,以采取非羁押措施为一般原则,而我国的审查批捕决定权正是在检察机关。此外,《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修改后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据此在审查起诉时做出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这就可以使少年司法理念和针对未成年人特殊政策的贯彻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如此,未检职能的发挥对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的建立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未检工作进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既有理论基础,也有现实需要和职能便捷。单纯从理论上分析未检工作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关系,显然过于单薄。通过联系实际案件办理情况和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我们能够发现哪些实践经验值得推广,哪些存在问题亟待解决。本论文共分六部分:第一章,文献综述。对有关未检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简要举例,并结合作者实际情况分析本论文的创新特点。第二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情况概述。梳理了未检工作专门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未检工作的主要职能、主要模式,并特别概述了未检工作中的犯罪预防职能。第三章,简要介绍未检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预防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国家亲权理论、法社会学之社会连带理论、近现代目的刑理论和社会控制理论。第四章,基于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办案情况,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首先介绍调查目的和意义;继而介绍调查方法;再是呈现调查结果;最后对市南区检察院未检案件的6个特点进行分析,归纳出5方面发案原因。第五章,简要介绍市南区检察院近年来未检工作的特色创新情况,对未检工作在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的5个突出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第六章,针对前文列出的问题,提出完善未检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6方面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