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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从共同体理论的角度对当前村落组织生活进行考察的质性研究。文章采取了“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sim)的理论视角,将共同体定义为“团结、互动和自主性”的人类组织生活体验,并以此为出发点考察当代中国的乡村性质。文章回顾了主导当前村落研究的研究框架:国家与社会理论下的国家中心说和社会中心说,并指出由于预设了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并忽略了村落生活的现实,使得村落当下的生活被赋予落后的意义,从而无法解释村落中丰富的自组织生活。由此我提出应该站在全新的概念:共同体理论的角度来理解村落组织生活。通过对共同体理论的回顾,我从地域、共享意识和交往三个方面梳理了共同体概念使用的历史,并厘清了本研究中共同体所指的范围,建立在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理论基础上,我将从团结、互动关系和自主性这三个维度来建立关于共同体生活的叙事,我希望呈现当前村落生活的历史、地域和行动的脉络,发现当代村落生活如何生产了共同体这种组织形式。通过2008-2011年在浙江瑞安市赵宅村收集的田野资料,我展现了赵宅村在团结、互动关系和自主性三个维度方面的村落生活。赵宅村民拥有丰富而多维的组织化生活,这种生活是建立在亲缘、宗教和邻里相交织的关系网络中的。村落的历史和传统也在这种关系网络中得以保存。而包括党组织在内的村民基层组织并没有成为村民组织生活的内容。村民们维护村落利益的集体行动正是以这种生活关系网络为基础的。同时,村落的空间是关系网络附着并不断再生产的载体,包括由土地、山林和水流和住宅分布构成的生活空间。城市化对村落最根本的影响在于逐渐改变着这种生活空间,从而使得共同体的存续面临危机。村落逐渐从农业耕作的联合体转向集体居住的联合体,土地与村民的关系,正体现了国家与村民之间的伦理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农民才如此难以割裂。村民认为村落作为整体占有和支配土地,这种观念和行动在村落生活中产生了共同体的体验。同时,在国家推行城市化的过程中,村民们越来越主张其作为村落成员而对土地的完全自主权。国家对于这种权利的否认促成了当前城市化进程去共同体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