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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是在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发生,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民众造成的巨大人员、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创伤,是索赔兴起的根本原因;战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进步和改革开放后中国民众权利意识增强,是索赔兴起的重要前提。在早期索赔运动发展过程中,知识分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欧美国家妥善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启发下,角色回归后的中国知识分子,首先提出并发起了民间索赔。他们在探索构建民间索赔理论的同时,积极推动了索赔运动的开展,并最终使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群众运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是民间索赔运动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索赔诉讼是战争受害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日本政府和企业无视受害者权益、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受害者采取的正义和必要的行动。对日诉讼有劳工诉讼、慰安妇诉讼和细菌战受害诉讼等类型,根本目的就是追究日本军国主义的战争罪责,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和尊严。尽管目前的诉讼胜少败多,但诉讼的积极意义不可低估。日本政府和法院对受害者的诉讼设置了重重法律障碍,使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举步维艰。同时,诉讼活动本身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诉讼要真正取得进展,还在于日本政府的诚意。民间对日诉讼凝聚了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形成了原告、志愿者、社会活动家、律师和专家学者等参与者群体。不同的群体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在诉讼中各自发挥着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推动着索赔活动的进展。正确的历史认识是中日友好关系的政治基础,由历史问题和战争遗留问题而引发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已经成为影响中日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政府对这一运动的立场和态度,呈现出宏观和具体相矛盾的两个侧面;中国民众则积极支持和参与了这一运动。日本政府和企业对中国战争受害者采取的是拒绝赔偿的顽固立场,日本右翼势力更是极力阻挠和破坏;日本法院尽管表现出了相对的独立性,也能够作出一些有利于中国战争受害者的判决,但大多数判决却令人失望;日本市民运动与和平团体,则积极支持和参与了中国战争受害者正义行动,众多富有正义感和良知的日本民众的支持和参与,不仅给受害者以极大的精神鼓舞,也是索赔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的顺利开展,给中日关系带来的不是负面影响,而是促进了中日关系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民间赔偿问题的解决,不仅是恢复人类正义和尊严的需要,也是日本重塑国际形象的重要条件。日本方面只有妥善解决战争受害者的赔偿问题,才能取得国际社会的信任,也就才能真正走向“正常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