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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是从1995年上海试点开始并逐步推广。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我国曾承诺,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届时,如何管理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企业的利益也是政府采购管理所要面对的严峻问题之一。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是我国政府采购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标志。但是,由于经历时间相对较短,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不够健全,这给政府采购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国的政府采购仍处于前期的发展完善阶段,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还需要不断地扩大。政府采购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一部分,政府采购管理是政府管理职能之一,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有利于规范政府管理和维护人民的公共利益。节约采购成本是实施政府采购的目标之一,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有利于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对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工程,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性,对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也有重要意义。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首先,对政府采购管理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这是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可以让大家对政府采购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其次,介绍不同国家采用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和国内的管理模式,国外实施的经验,在我国实施时可以加以借鉴。再次,阐述我国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已取得的成绩,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实际,提出完善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实施政府采购具有多重目标,有些目标之间存在着冲突,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领域,对这些目标要有不同的倾向和平衡。解决目标冲突,需要法律法规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明确不同情况下对冲突目标的选择。在目标明确的基础上,我国的政府采购应强化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理顺政府采购流程,运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管理,同时,也要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本文以政府采购的目标为出发点,分析政府采购管理的问题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