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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旅游业向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旅游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与传统旅游者相比,现代旅游者更加注重回归自然。因此,自然环境优美的广大农村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城郊地区,成为旅游开发商们投资热点地区,不同类型的旅游开发形式在农村纷纷出现,基于经济产值的考虑,大量农民将其所使用的土地流转为旅游用地。通过这种流转,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可以提高当地农民的非农收入。但是,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性,使其流转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首先利用文献综述法对国内外旅游用地问题和国内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广义的“农村土地流转”和“旅游用地”,分析了农村土地向旅游用地流转的4种方式和其运行的法律环境。其次,从所有权流转和使用权流转两个方面,详细的分析了我国农村各种土地类型向旅游用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和实际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再次,以郑州市金水区马渡新农村建设为例,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最后,在对流转中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7个方面提出对其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