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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化发展问题近年来一直是教育学界的研究热点。财力作为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破解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失衡问题的主要突破口。本研究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公平的实际问题出发,以公共经济学、教育财政学为理论基础,揭示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建立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从实证角度观察我国近年来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对推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贡献程度,分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分配的影响因素,甄别现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拨款制度的弊端,就克服弊端提出相应建议。在内容上,论文首先提出问题,明确研究主题,对研究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进行综述。继而以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作为分界线,对义务教育法颁布前的基础教育财政以及之后的义务教育财政的历史演进作了阐述和分析。探析了财政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中的具体作用,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分析并总结了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所提出的财政目标。针对近年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从财政的充足性、公平性、效率性和自由性方面对现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进行检验并寻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城乡投入差距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制度障碍及政策因素进行剖析。在借鉴美国和日本通过财政政策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以及处理流动儿童教育经费问题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我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财政体制改革思路。鉴于我国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是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失衡的根本原因,应将推动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从县市级政府主要负责的高度分散型向中央和省级政府主要负责的适度集中型的转变,作为解决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失衡问题的主要途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责任,合理配置其事权与财力,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重,调整规范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转移支付体系。深化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坚持经费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建立三级政府统筹的义务教育拨款制度,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中央政府负责一级统筹,省级政府负责二级统筹,县级政府负责保底。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财政预算制度、经费分担制度和民办中小学财政补助制度,满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需求。深化城乡义务教育财政分配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备标准化、生均经费投入标准化。深化城乡义务教育财政监督体制改革,还要进一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监督制度,从制度建设层面为政策执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