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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题是探讨人文精神在其历史发展中所包含的主要问题和阐释哲学在人文精神的理论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本文概要性地描述了西方人文精神的历史发展脉络,揭示了人文精神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四个方面对人文精神进行了哲理阐释并提出了重构人文精神对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本文通过探讨人文文化的特征和形态,以及对人文文化诸形态进行的比较,指出哲学是用概念来把握人生,用理论思维来揭示人类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并通过对哲学与科学的区别的分析,指出人文精神所指向的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的问题在理论上不能纳入科学思维的轨道,而只能成为哲学思考的对象。
其次,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出发,阐明人文精神的价值内涵,即人文精神在本质上就是以人本身为最高目的,以人的自由为最基本内涵,体现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存意义的价值精神。并立足于人的感性活动,消解人文精神在以往的历史发展中所具有的神秘性。
其三,本文重点指出了人文精神的价值内涵,即植根于人的现实的、经验的生存活动,同时又超越了人的存在的经验性、现实性而指向人类生存的全体或整体,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并通过对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哲学理论的分析,指出从人的现实的经验存在中理解和把握人的存在的超验性只能在哲学中完成。
最后,本文通过对现代社会环境危机、价值理性的缺失、道德权威性的下降和新极权主义对人的自由的侵犯四个方面的问题的研究,阐明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在理论上重构人文精神的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