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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农村环境问题形势严峻,农村环境管理亟待展开。然而农村环境管理却呈现出行政手段低效、市场手段先天不足以及社区力量孱弱的政策困境,反映出管理主体的角色困惑和有效治理结构的缺失。2008年,“以奖促治”政策的提出预示着农村环境治理思路的转变。本研究从政策角度入手,对“以奖促治”政策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为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研究基础和政策建议。
本研究通过对“以奖促治”政策进行特征分析,指出“以奖促治”政策属于补贴形式的正向经济激励政策。从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两个角度对“以奖促治”政策的模式进行抽象提炼。本研究认为“以奖促治”政策通过政府、村落和农户三方的合作来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体现的是政府引导的多中心农村环境治理结构。这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表明农村环境治理不应该倚重某一单极的主体,而应该建立多主体合作的治理网络。政府在政策中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分权,承担宏观秩序建构者的角色,实现向“掌舵人”的职能转变,为政策实施提供所需的制度和资金等资源;村落实现对微观个体的行为组织;农户则充当着具体的实践者和参与者。
针对农村环境公共物品的特点,“以奖促治”政策设计了“生产者-中介者-供给者”的三元供给模式,由村落一级充当政府(供给者)与农户(生产者)之间的中介层面,实现两者的间接联通。政府通过正向经济激励来实现对村落积极性的调动,而村落对农户的调动则主要借助于农村社区内部的非正式制度来实现。村落一级中介面的设置与中国“乡政村治”的政治体制背景、“过渡性”社会特征以及土地资源禀赋现状相契合,具有合理性。
在对“以奖促治”政策进行模式抽象和合理性分析之后,本研究构建了“嵌入式”评估方法对“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嵌入式”评估方法将单链因果关系(PSR评价指标)嵌入到复杂社会网络系统(行动者网络)中,将政策结果与具体政策过程相关联,为政策改进提出更为明确而有针对性的建议。该方法所使用的行动者网络的分析方法比较适合于时空尺度较小的社会情境分析,而且作为社会学分析方法,其对定量化数据要求不高。行动者网络分析方法的上述特点使得“嵌入式”评估方法可以被用于村落尺度上、环境信息不充分情况下对农村环境政策的初期评估。
本研究在若干典型农村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实施情况的差别,选取陕西省枣园村、甘肃省金河村和广东省簕竹镇六联村作为个案进行分析,以期能从不同的侧面呈现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的情况。研究发现,“以奖促治”政策的执行、资金的投入和设施的建设对基层环保意识存在启蒙作用,然而政策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使得“以奖促治”政策绩效不高。“以奖促治”政策作为基于政府-村落-农户三方合作的经济激励政策,村落一级作为中介面承担着重要的协调沟通和组织功能,在具体政策行动者网络中发挥着重要的网络建构者的角色。但是研究结果显示,政策设计对行动者角色界定的偏差和行动者的缺位导致政策难以为村落一级提供足够的激励,直接影响着政策绩效。此外,政策执行中行动者角色的错位也会使得村落一级被架空,难以发挥应有的桥梁作用。
基于对“以奖促治”政策个案分析的结果,结合国外农业环境支付政策的经验,本研究从政策有效性和结果长效性两方面对“以奖促治”政策的完善提出建议。一方面,通过政策必要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的规范,确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从政府、农户和生态环境这三个与村落一级关系密切的网络行动者入手,提出建议保证结果的长效性。通过政府政策项目时间的延展性和种类的丰富性为村落提供自上而下的经济激励;借助第三方科研力量,培养村民意识,为村落提供自下而上的行为推力;通过生态环境服务的价值化,建立自发性市场机制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收益的直接相关,为村落行为提供内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