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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是共享经济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具体表现,包括Car2go分时租赁模式与P2P汽车租赁模式,其中Car2go式的汽车租赁又可以分为主要提供运营服务的轻资产型模式与拥有车辆所有权的重资产型模式,不同的运营模式实质上带来的是企业法律性质与其在市场行为中应承担的责任的不同。我国目前对共享汽车的监管并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各地政府的政策规定以指导性和鼓励性的政策为主,强制力较弱且差异性明显,难以有效规制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方利益冲突与法律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共享汽车行业现存法律监管问题的分析,探寻适应其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思路与监管路径,以保障其市场有序发展,并通过监管体系及配套政策的合理化建立,充分提高新能源车辆、闲置私家车、道路、停车点位、公共充电桩等资源的利用效率,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目标。本文第二部分对共享汽车的运营现状及国内外对其研究现状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当前我国学者的理论研究主要着眼于传统的汽车租赁行业及共享经济理念下网络约租车的运营与监管问题研究,鲜少有对共享汽车这一新的出行模式进行深入探讨,其理论基础对于研究共享汽车的监管问题虽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也具有局限性,因此如何结合现存理论研究对共享汽车法律监管制度设计也是本文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第三部分对共享汽车运营与监管的理论进行了分析,结合其依托共享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快速发展的特性,与其现存的监管体制与运营模式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与探讨。本文第四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对我国共享汽车的法律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整体的监管现状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地方层面监管规定的解读与对比,通过分析各地方政府的监管制度与监管思路,总结其中存在的监管思路与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此外,虽然我国对共享汽车行业的监管措施整体较少,但对于传统的汽车租赁行业与同样依托共享经济发展的网约车行业都有较为系统的监管体系,因此可以对其监管制度现存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引以为鉴。本文第五部分则基于共享汽车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制度、监管措施及其他配套制度的完善,对政府监管力度、监管内容、法律监管体制的建立都提出了优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