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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处地质活动活跃的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每年造成数十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正确应对这种地质灾害,关键在于加强区域政府的协同应急管理。因而,建立健全的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是我国各区域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对于完善我国整个应急管理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国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在实践中不断砥砺提升,取得了较大的应急成效,具体表现为应急响应及时高效性,社会动员团结奋进性以及应急救援科学理性等方面。通过对“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四川雅安地震”以及“贵州福泉山体滑坡”三个案例典型分析,发现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应急管理组织结构不够科学,应急救援决策的风险评估不够,信息不对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物质储备不足以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巨灾保险缺乏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其根本原因是应急管理理念不够明确,缺乏充足财政支持,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因而,从我国政府部门的应急管理实践和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建立健全的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不仅重要,而且刻不容缓。本文结合当前政府部门应急管理现状,从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约束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利益驱动、强化政令驱动、强化社会心理驱动、完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方法、加强组织结构和资源优化整合、建立健全的高效信息交流机制、提升区域政府科学的协同应急决策能力、完善应急成效反馈方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的监督机制以及完善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相关的政策及法律保障等11个相关对策,以保障区域政府部门协同应急救援的顺畅进行。
本文主要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本文通过文献研阅,在深度挖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内涵和特点的基础上,将“协同理论”引入到区域政府应急管理理论中,较为系统的分析和阐述了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及其构成要素,并建立了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的模型;第二,在当前区域政府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协同应急现状的背景下,提出了建立健全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的相关对策建议,为健全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提供了较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提升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及保障区域政府在今后应急救援实践的顺畅进行指明了前行方向。
我国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在实践中不断砥砺提升,取得了较大的应急成效,具体表现为应急响应及时高效性,社会动员团结奋进性以及应急救援科学理性等方面。通过对“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四川雅安地震”以及“贵州福泉山体滑坡”三个案例典型分析,发现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应急管理组织结构不够科学,应急救援决策的风险评估不够,信息不对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物质储备不足以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巨灾保险缺乏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其根本原因是应急管理理念不够明确,缺乏充足财政支持,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因而,从我国政府部门的应急管理实践和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建立健全的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不仅重要,而且刻不容缓。本文结合当前政府部门应急管理现状,从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约束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利益驱动、强化政令驱动、强化社会心理驱动、完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方法、加强组织结构和资源优化整合、建立健全的高效信息交流机制、提升区域政府科学的协同应急决策能力、完善应急成效反馈方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的监督机制以及完善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相关的政策及法律保障等11个相关对策,以保障区域政府部门协同应急救援的顺畅进行。
本文主要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本文通过文献研阅,在深度挖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内涵和特点的基础上,将“协同理论”引入到区域政府应急管理理论中,较为系统的分析和阐述了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及其构成要素,并建立了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的模型;第二,在当前区域政府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协同应急现状的背景下,提出了建立健全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的相关对策建议,为健全区域政府协同应急机制提供了较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提升区域政府协同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及保障区域政府在今后应急救援实践的顺畅进行指明了前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