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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的完善是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为标志的,因为作为世贸组织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无疑是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中最重要的一个。随着时代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还将被赋予更多更新的内容。如果我国法律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势必导致对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直接适用,这样就会损害我国的应有利益。所以,入世的中国必须按照TRIPS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对我国法律与之相抵触的部分,一一进行修订,对于协议要求保护而我国现有法律尚未涉及的部分,也要进行相关的立法。 本文主要从TRIPS协议入手,探讨和研究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之相衔接及着手完善的相关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