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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因地制宜的督察体制,提高督察效率和效果,创新土地督察方式,本文以青海省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通过分析相关的划区分级理论、督察理论,提出以“督察类型区——督察警戒级——预警督察——督察绩效”为一体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体系。
根据青海省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从土地督察的职责与职权出发,综合分析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与调控、土地执法、农用地转用等影响因素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律,结合县行政区划、主体功能区、矿产资源分布、土地利用分区和地貌分区等,通过叠加确定土地督察类型区。
在类型区划分的基础上,选取与土地督察相关的自然、社会、经济及相关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并结合德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权重。根据指标标准化值及分级标准,得到土地分级督察结果,并进一步得到以县为单位的土地分级督察结果。结果表明总体上青海省东部区域土地督察警戒级较西部区域高,耕地多的县较其它县级别高,草地、林地面积减少多的县级别较高。巨警区所辖面积仅为2%,但却督察青海省45%的人口、47%的地区生产总值、42%的耕地、78%的违法次数、69%的新增建设用地。
分析不同级别区域土地利用执行与督察现状及存在问题,选取土地督察预警警兆、警情和警源指标,利用系统动力学原理和方法,借助于计算机的仿真模拟,建立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模型,得到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结果。
通过分析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成本效益、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根据指标选取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并确定量化方法,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土地督察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通过研究表明,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对确定土地督察重点、减少人力、财力有明显意义。